哪些听力下降者不适合使用助听器?
2020年10月21日听力学工作者通过各自的方式,对自已的病人,对周围的人,甚至对社会大众,宣传着听力学的科普常识;用自已的力量推动听力学的发展,也将助听器推到了大家的面前;让大家认识它,按需使用它,并最终得到它的帮助,恢复良好的聆听质量。
那么,是否只要有听力损失,就建议选配助听器呢?答案是:不一定。助听器能帮助很多听力下降的人,而并不是所有听力下降的人都可以佩戴助听器。
认识助听器
助听器是将放大的声信号输入耳道的一种辅助装置。在现今最流行的,市场占有额将继续增长的是:全数字可编程助听器;这类助听器由传声器,放大器和受话器三大部分组成。
助听器的工作流程是这样的:外部的传声器将声源在空气传导而来的振动转换为电脉冲,输入放大器;信号被放大和滤波后进入受话器,转换回放大了的声信号,传入佩戴者的也耳道,人听到声音。
助听器的使用
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约占所有听力损失的90%;购买助听器的人群在95%以上为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患者。经研究表明,助听器可以有效改善感音神经性听损的沟通能力;它对传导性听力损失者也非常有效。普遍情况下,听力师建议人们,有听力损失应及时使用助听器。
助听器不能取代有效的医疗,但它也许能弥补治疗后遗留下来的听力问题。
然而,有以下情况之一者,不推荐使用助听器。
一,医学能有效治疗的听力损失者
可通过医学有效治疗的听力损失类型是:传导性听损,突发性感音神经性听损(部分)。
当听损者的听力检查结果显示为传导性听力损失,听力师应主动询问其病史与治疗情况,而后转介给耳科医生;部分传导性听损经治疗后,听力不能恢复正常时,可以选配助听器。
当突发性感音神经性听损者,在病情发作后三个月内,听力师应将其转介给耳科医生;突聋急性发作后及时进行医疗干预,听力有恢复正常的希望;部分人突聋后三个月依然存在听力损失,则可以选配助听器。
二,使用助听器会加重病情或干扰治疗者
有一部分人听力下降的同时,伴对声音出现耐受能力下降现象,如厌声,恐声,听觉过敏等。此类病情下,或需要一定的药物治疗与心理疏导,联合专业的咨询,才能按需对其进行声音治疗,谨慎地使用助听器;决不能常规的使用助听器助听,这样做有可能加重病情或干扰治疗。
三,使用助听器对改善患者沟通能力无效者
听力损失的类型除了传导性,感音神经性与混合性外,还有中枢性(蜗后病变)。其中助听器对蜗后(听神经或中枢)功能失调的情况,几乎没有帮助(使用助听器后表现为:听得到响声,言语识别率却非常低),甚至会加重一些病例的病情。
综上可知,助听器验配是一项专业性强的工作,为听损患者提供更专业的听力服务,是我们目标。
服务地址:湘潭市雨湖区和平路卫校创业基地惠康医疗(湘潭市中心医院斜对面)
服务电话:0731-58560112/17700226114(微信同号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