听力残疾证一二三四级的标准

2023年5月17日 作者 健耳听力贵港中山路店

各类残疾按残疾程度分为四级,残疾一级、残疾二级、残疾三级和残疾四级。
1、视力残疾分级标准:
按视力和视野状态分级,其中盲为视力残疾一级和二级,低视力为视力残疾三级和四级。
盲:一级,无光感~<0.02;或视野半径<5度;二级,0.02~<0.05;或视野半径<10度;
低视力:三级,0.05~<0.1;四级,0.1~<0.3。
2、听力残疾分级标准:
一级: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极重度损伤,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大于90dBHL,不能依靠听觉进行言语交流,在理解、交流等活动上极重度受限;
二级: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重度损伤,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81~90dBHL之间,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重度受限;
三级: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中重度损伤,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61~80dBHL之间,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中度受限;
四级: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中度损伤,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41~60dBHL之间,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轻度受限。
3、言语残疾分级标准:
一级:无任何言语功能或语音清晰度小于等于10%;
二级:具有一定的发声及言语能力,语音清晰度在11%~25%之间;
三级:可以进行部分言语交流,语音清晰度在26%~45%之间;
四级:能进行简单会话,但用较长句表达困难,语音清晰度在46%~65%之间。